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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二届南京市交通系统“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的意见
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党委(总支、支部):
近年来,全市交通系统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交通事业的建设,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。为
进一步培养和选树具有时代特征和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青年人才,努力营造有助于青年人才成长的良好社
会氛围,局党委决定,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评选第二届南京市交通系统“十大杰出青年”的活动。
一、 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实践“服务人民、奉献社会”宗旨,结合交通系统开展争一流、创品牌的“双十优”活动,在交通系统
范围内选树一批有时代精神和突出业绩的青年先进典型,激励和带动全系统青年学习先进、奋发向上,以
实际行动为交通系统三个文明的建设做出更大贡献。
二、 评选范围
凡在南京市交通系统工作的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青年均可参加评选,已被授予“十大杰出青年”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 坚持以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2、品德优良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,能够成为广大青年的榜样。
3、积极投身南京交通三个文明建设各项事业,如基础设施建设、交通运输安全、交通行政执法、交通再
就业、交通电子政务、交通文明窗口建设等各个方面各个岗位,彰显岗位立功、岗位创新,突出岗位成才 ,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。
四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,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:
组长:刘少青
副组长:罗 虹
成 员:陆培基 黄康一 慎健骅 蒋蕴翔 颜义亮 李小保 李 姞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局团委,联系电话:3194511,3194513
五、评选办法及程序
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,逐级推荐申报的办法进行。各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局团委。局团委对“十杰”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,充分、广泛地听取意见,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提请评选工作领
导小组确定10名候选人,并将其名单和事迹在本单位公示外,还将在交通行政执法公示网上予以公示,最
后报局党委审定。局团委将在“五四”期间对“十杰”进行表彰,并将他们的事迹制作成VCD。
六、有关要求
1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,全面、客观、公正地考察了解每位候选人的情况,本着
实事求是、择优推荐的原则,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、典型性。
2、各单位所报材料必须属实,严禁弄虚作假。
3、每位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二届南京市交通系统“十大杰出青年”候选人申报表,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各一式1份(格式要求:标题2号宋体,正
文用3号仿宋字,A4纸打印),一寸同底板彩色免冠照片2张(其中1张贴在申报表上),于3月21日前上报
局团委,有关评选信息均在交通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公布。
二○○三年三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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