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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检验管理
凡申请船舶营运检验的,由申请人向海事处提出书面申请,海事处船检科指派验船师登船现场检验,由负责验船师制作证书报告、证书并收费,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和行政负责人审核,由负责验船师签字、归档,最后由办证大厅盖章发证。
申请人应递交以下资料:
1、申请书;
2、有关图纸资料;
3、有关船厂建造或修理技术资料和主要船用产品证书;
4、全船侧面照片;
5、海事部门船名船籍联系单。


船员适任证书管理
凡申办船员适任证书的,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年龄18-60(女性55)周岁,具备相应文化程度和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,身体健康的船员。船员向海事处交验有关证书、资料并接受审查后,由海事处签注准考意见,合格的办理《准考证》,注明考试时间、地点。应考船员经集中理论培训后,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。考试结束后,发放《船员考试成绩通知书》或发文公告。
申请人应递交以下资料:
1、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》,并附两张近期免冠二寸照片;
2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《体检表》;
3、《船员服务簿》;
4、现有《职务适任证书》;
5、海事处要求交验的其他证明或文件。

高淳县地方海事处收费公示

收费项目 苏船检(1998)8号 按文件执行
船舶检验费 苏交监(1992)21号 按文件执行
船员证书工本费 苏价费(1995)355号 按文件执行
船舶港务费

苏价费(1993)20号

苏交监(1993)4号

苏财综(1993)55号

2.4元/吨(从事港内航行作业的船舶)
1.6元/吨(县以上专业运输船舶)
0.25元/次(进港或出港船舶)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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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案件调查回避制度
行政处罚的执行
交通行政执法人员"五项禁令"
交通行政执法文明用语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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