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|
遏双超群策群力
除顽症标本兼治
一、南京治超大事记 (一)南京治超的特点 政府重视,决定了起步早;机构健全,决定了工作实;措施完善,决定了责任清;落实到位,决定了分工明。 (二)大事记 1、5月27日市政府召开会议,传达部署全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,成立以奚永明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; 2、6月7日召开全市治超动员大会,奚永明副市长出席并下达动员令; 3、6月12日至13日,举办治超广场宣传日活动,拉开全市治超宣传序幕; 4、6月15日,市七局(办)联合下发《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》; 5、6月20日,举行南京地区治超统一行动仪式,拉开我市治超路面执法序幕; 6、6月23日,奚永明副市长在市第10期治超简报上作重要批示,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对我市治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; 7、6月27日,李全林副省长到浦口检测点视察,对南京的工作予以肯定; 8、7月1日,南京市公路管理处、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《南京市车辆超限超载路面路面治理工作方案》; 9、7月8日,召开公路、交管部门治超路面执法联席会议第一次例会; 10、7月9日,市治超领导小组下发《关于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责任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》; 11、7月12日,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刘少青同志前往超限检测点暗访。 二、从数据看治超以来的变化 历史数据对比:2001年4月,我市开展超限治理工作以前,过境货车超限率达75%,本地货车超限率达65%,超限率100%以上的车辆占超限车总数的63%以上,以2003年6月为例,路政部门检查车辆3545辆,其中超限车2583辆,超限率100%以上的车辆1675辆,车辆超限率72.9%;通过路政部门3年多的整治,截止2004年2月,过境货车超限率下降到40%左右,本地货车超限率下降到30%左右,超限率达100%以上的车辆占超限车总数的15%左右。以2004年2月为例,路政部门检查车辆7119辆,其中超限车2695辆,超限率100%以上的车辆401辆,车辆超限率37.8%。 路面执法方面:自6月20日全国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,南京5个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点共投入执法人员1256人次,检测载货汽车4051辆,其中超限车726辆,占检测总数的17.9%;超载车963辆,占检测总数的23.7%,超限情节轻微经教育放行的704辆;对104辆超限车辆进行了卸(驳)载,卸驳总吨位427.599吨。属于运输鲜活农产品、冷冻食品、应急物资、不可解体的大件设备、精密仪器和冰箱、彩电、汽车等规则尺寸的特殊物品的车辆,国际集装箱车辆,油气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,以及超限吨位不足1吨的共622辆,占超限车总数的85.6%,其中运输蔬菜、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的310辆,占超限车总数的42.7%;对二次或二次以上违章的22家单位或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,罚款1.76万元。 截至15日,"大吨小标"车恢复吨位工作进展顺利,共有352辆车更换了行驶证。 交通流量方面:南京干线公路的平均货车流量比"治超"前有所下降,6月与5月同比,G205龙山观测点日平均流量下降了5%,G312五里桥观测点日平均流量下降了9.3%。 货运价格方面:煤、粮、油等平均货运价格出现回归性上涨,涨幅约10%,目前,运价维持在每吨公里0.6元左右。 物价方面: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,对于运输蔬菜、水果等主要农产品车辆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,不得随意拦截;对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,记录驾驶人、车辆和违法行为等情况,教育或警告后尽快放行,不得滞留车辆。此项措施确保蔬菜、水果等主要农(副)产品在治超期间的正常供应和运输畅通。因此,全市蔬菜、水果、米、油等主要农(副)产品在治超前后价格无明显波动。 三、治超以来的现象分析 (一)货运车辆类型变化 1、多轴大型车辆和集装箱车辆、箱式货车和专用罐体货车有所增加。部分正规运输企业在得知超限超载有新的认定标准后,不仅采取称重装货的做法,而且较多地启用多轴车辆,包括多轴集装箱车辆。不少正规运输企业反映,治超对他们是好事,扭转了恶性竞争,保护了企业的利益,虽然短期投入加大,但从长远来看,利远大于弊。 2、路面上普通吨位货运车辆也有所增加。此次超限认定标准较之国家过去颁布的"以轴载吨位及轴型来衡量是否超限的认定标准"有较大幅度的放宽,因此,部分运输企业更多地启用中型吨位车,这不失为明智之举。同时,据有些媒体报道,铁路和水路运输量有所增加,这一方面说明,为避免超限超载,降低不必要的成本支出,长途运输在条件允许的地方,不少货主选择了铁路和水路运输;另一方面,铁路、水路运输后的短途转驳需求的增加,使中型货运车辆有了用武之地。 3、整车运送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、油气等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、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、彩电、汽车等贵重易损物品运输车辆数量变化不大。无论是国家的治超公告,还是交通部、公安部及省有关部门,都再三强调对运送主要农产品的车辆,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,不得随意拦车检查;对有超限超载为法行为的,要记录驾驶人、车辆和违法行为等情况,教育或警告后尽快放行,不得滞留车辆、卸载和罚款;对油气等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、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、彩电、汽车等贵重易损物品运输车辆,也规定在运输途中不实施强卸载,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告诫和登记,并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。因此,这类车辆的车主心态比较坦然。当然,他们也更愿意配载这类货物。这也是查获的超限车辆中这类车辆比例较大的原因之一。 (二)超限超载检测点检测的车辆维持在相对平稳的数量内。一方面说明,全国统一治理,使大量超限超载车辆步履维艰,往往在途中违法行为就得到纠正,使这类车数量减少。另一方面,调查表明,超限超载车辆绕逃固定检测点的情况随之增加。并且伴随而生的是出现了一部分俗称"黄牛"的有偿带车人。他们往往守候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或检测点及执法人员的前方,中途阻截超限超载车辆,利用发达的公路网和对路网的熟悉,帮助车主或驾驶员避开检测。 (三)超限超载车辆聚集在一起集体冲卡闯关的现象时有发生。为避免卸载和罚款,违法行为人采取有组织的冲卡行为,不仅对执法人员构成了极大的威胁,同时,对交通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。 (四)在检测、日常接受咨询及政府和部门首长的信箱中,屡有关于由"大吨小标"衍生出来的"小吨大标"、自重乱标的问题反映。所谓"小吨大标",就是以车型论,正常荷载比方是10吨的车,在合格证上标注的却是30吨,这就意味着必须交30吨的养路费。但是,由于轴数较低,往往是两轴,这就是说车货总重不能超过20吨。这时,矛盾就出来了,交了30吨的养路费,却只能拖十来吨货,车主感到困惑,这就造成检查时对立情绪很浓。事实上,这恰恰证明,这类车是经过了非法改装,但由于改装厂家不愿到或不敢到有关部门主动申报,从而无法收录到恢复公告中,从而造成矛盾。此外,有车主反映,出厂时自重是10.5吨,但在合格证上标注的却是7.2吨,这就意味着如是两轴车,车货总重不能超过20吨,按7.2吨计,可装载12.8吨货,可事实上只能装载9.5吨货,矛盾凸现。 (五)社会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理解,集中在路面治理和"大吨小标"的恢复方面,对治超工作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尚不完全理解。几乎所有媒体对治超工作的报道都集中在路面检测、卸载场或车管方面。事实上,治超工作有下猛药集中打击的一面,但更多的是车辆源头管理,这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及更多部门的参与、关心。 四、南京的对策 (一)针对绕逃。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策略;针对昼伏夜出的情况,采取重点通道多点交替连续执法,确保24小时检测。 (二)针对集体闯关。交通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,对集结地实施突击检查。 (三)针对超限"黄牛"现象。一方面与媒体接触,提高社会对此类现象的关注,另一方面公安部门也正加大这方面的治理力度。
|
| 南京市交通局版权所有 地址:南京市珠江路63—1号 |
| 电话: 025-83194523 83194555 传真:025-83194554 |